新華網南昌12月13日電 (記者胡錦武)從參與命題的高校教師到藝考培訓機構校長再到考生,層層轉賣泄露考題獲利。江西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13日對一起泄露藝術聯考考題案作出一審判決,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、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,分別判處鄔某等6人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:鄔某系江西省某高校教師,已連續兩年參加江西省藝術聯考命題,諸某知悉這一情況後,提出以4萬元的價格向其購買2013年藝術聯考試題及答案,鄔某同意。
  2012年12月初,鄔某在被確定參加2013年江西省藝術聯考命題工作後,找到其學生陸某,告知其可能會通過QQ發送今年考試內容,要陸某幫其轉交。鄔某為此專門購買了具有上網功能的迷你手機,並順利避開安檢,將手機帶進某命題工作點。12月23日,鄔某趁命題場所停電、屏蔽系統失效之機,將藝考試題和答案通過QQ傳送出來。
  諸某在獲取題目後,以6萬元的價格將聯考《樂理、練耳與音樂常識》《試唱、模唱》題目及答案出賣給某藝考培訓機構的校長周某,周某一方面在其培訓機構對學生進行講解,並對每個學生收取了900元費用,另一方面將題目和答案給其好友柳某,還以1萬元的價格將部分題目出賣給另一培訓機構的操某。柳某在獲得題目後通過他人介紹學生“考前突擊培訓”的方式,從中獲利23000元;操某獲得題目後,在其培訓機構對其學生進行了講解。
  2012年12月31日,在《試唱、模唱》開考之前,有考生舉報該考題遭泄露,致使該科目啟用備用考卷,延遲近2小時開考。經鑒定,涉案考題及答案在啟用之前均為機密級國家秘密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鄔某、柳某、陸某違反國家秘密法的規定,故意使機密級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;諸某、周某、操某以收買方法,非法獲取國家秘密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。根據情節輕重,法院分別判處鄔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,諸某有期徒刑一年,周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柳某、操某拘役五個月,陸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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