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8月9日,古丈警方在杭州設計裝潢抓獲犯罪嫌疑人。翻拍/瀟湘晨報記者謝長貴)
  紅網長沙12月17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朱遠祥)浙江金華人邱露宏支付400萬現金買蘭博基尼,衡室內裝潢陽人唐寅之“順手”買一輛200萬的保時捷卡宴,這哥倆是土豪?
  不是,他們是一起橫跨六省的特大網絡賭博搜尋行銷案主犯。
  12月11日,邱、唐以開設賭G2000場罪獲刑,他們共非法獲利1.96億元。新買的豪車還沒來得及上戶,如今被扣押在古丈縣公安局的車庫裡。
  為偵破此案,古丈全縣80%的警力都抽到省外。古丈縣公安局的一份書面材料稱,案發前,全縣網吧“90%以上網民都在玩這款賭博游戲”。本報記者朱遠祥網站優化湘西報道
  分工明確的兩名主犯
  邱露宏今年32歲,被辦案民警稱為“電腦怪才”。他曾在一家網絡公司從事棋牌游戲的開發,2011年與衡陽人唐寅之相識後,便開始謀劃賭博游戲的經營。
  2011年11月,邱、唐等人以“516”棋牌游戲為主要項目,經營“捕魚”和“鬥牛”賭博游戲,2013年5月將該款游戲更名為“威趣”。
  邱、唐兩人的分工很明確。邱負責游戲軟件開發,對傳統的捕魚和鬥牛游戲進行改造,使之更“刺激”;唐負責游戲推廣,在浙江等地,唐組織人員到許多網吧宣傳推介,此外,他交費給一家知名網絡搜索公司,高峰期一月的搜索宣傳費達兩三百萬。
  “在很長一段時間,網民在網上搜捕魚游戲,威趣就能排第一。”辦案民警李程介紹。
  邱、唐兩人的分成是這樣的:前期,邱露宏占六成,到了後期,兩人五五分賬。
  靠差價牟利的代理商
  古丈縣古陽鎮居民楊慶(化名)曾處在這個賭博游戲的最下端。至案發賭博網站被關停,他輸了整整7萬。
  楊慶形容這個網絡賭局:“就像吸毒品一樣,慢慢就上癮。”楊慶說,這款游戲“通過頁面的QQ和對方聯繫後,打錢入賬就可以換游戲幣。錢幣兌換十分方便”。
  讓錢幣兌換變得方便的是11家銀商——即游戲代理商。在案件的初期,銀商以每100元兌換210萬至230萬的游戲幣的價格購進,以100元兌200萬的游戲幣價格賣出。玩家贏錢後,也以100元兌210萬至230萬游戲幣的價格向代理商兌換現金。差價形成的利潤,吸引著代理商“加盟”。
  到了後期,一些銀商手上有了大量的游戲幣,也就不再向邱、唐兩人購買。
  一雙拖鞋花了一萬二
  “威趣”很快在古丈等地流行起來。古丈縣警方的一份書面材料稱,“全縣網吧幾乎90%以上的網民都在玩這款賭博游戲。”
  當然,“威趣”的玩家遠不止古丈網民。浙江、江西、福建等地的參賭者難計其數。古丈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李程介紹,警方繳獲的一臺網絡服務器顯示,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期間,該款賭博游戲的註冊用戶有13萬多人。
  “其實今年4月到8月才是最火的。”李程說,據主犯交代,該游戲高峰期的參賭人數有50多萬人。
  這讓處於金字塔頂端的邱、唐二人財富暴漲,“他們的非法所得,一天一般有100多萬,最高時達到300多萬”。
  從2013年4月起,邱、唐兩人開始購買豪車並出入各種高檔會所,大肆揮霍。據辦案民警介紹,邱露宏接受審訊時曾炫富:“我一雙拖鞋就花了一萬兩千塊。”
  案發前,邱露宏和唐寅之打算辦綠卡移民加拿大。可民警的突然出現,讓他們所有如意算盤化為泡影。
  今年4月接到舉報後,古丈警方著手調查,6月13日立案。
  8月9日,古丈縣公安局的80多名幹警分赴浙江、上海、福建、江西、江蘇等地,抓獲邱露宏、唐寅之等20名犯罪嫌疑人,凍結其銀行資產1.25億,扣押蘭博基尼等高檔轎車6輛。
  12月11日,該案在古丈縣法院開庭審理。
  “判決書還在打印,要這月20日才正式生效。”12月16日,古丈縣公安局副局長梁世槐介紹,主犯邱露宏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期五年執行;另一主犯唐寅之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緩期四年執行。
  [追問]
  加強對網絡賭博的監管不應被忽視
  主犯獲利近2億的特大網絡賭博案,古丈警方立案2月即告破,案子可謂辦得“漂亮”。目前,該案已一審判決。審視案件前後,幾個問題仍有待梳理。
  追問一:查獲的非法所得如何處理?
  該案主犯邱露宏、唐寅之的非法所得共1.96億元,警方凍結銀行資金1.25億,查獲的房產、豪車等價值約2000萬,總共1.45億的非法所得,如何處置?
  有網民提出,血本無歸的玩家能否追回部分“損失”?古丈縣公安局副局長梁世槐認為這不可能,“參加賭博,本身就是違法的。”
  梁世槐稱,凍結的資金已上繳國庫,查獲的房產和汽車,由財政和物價部門核實後,將按程序進行拍賣並上繳國庫。
  追問二:相關部門為何沒及早發現和處置?
  在之前的近兩年時間里,相關部門為何沒有察覺?“的確是很難監管。”梁世槐坦承,此案是“出了問題才發現”。
  透過此案,網絡賭博游戲如何監管,不應該被忽視。
  追問三:兩主犯為何判處緩刑?
  經查實,該案兩名主犯邱露宏、唐寅之開設網絡賭場的非法所得,分別為1.1億元和7000多萬元。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,開設賭場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  12月11日,邱、唐兩人均被法院一審判處緩刑,分別是“判三緩五”和“判三緩四”。
  對此,有人質疑對兩名主犯的判決過輕。梁世槐回應,法院之所以對兩名主犯判緩刑,一方面考慮到二人被抓後“態度很積極”,另一方面,兩人的非法所得都已上繳,還各被處以罰金200萬元,“處罰方面是很重的。”  (原標題:兩男建賭博網年賺1.96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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